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

我可不可以不要那麼生氣?

2009/05/04 13:37
上週去看牙醫,看診完後,我告訴醫生,請櫃檯小姐把“pano”(全口的X光照片)寄到我的電郵信箱,小姐說週五晚上會到,最慢週六早上會到。

結果一直到周一都沒收到。
周一打電話去診所問,同一位小姐回應「院長說不能寄e-mail」,於是我請教了院長的尊姓大名,建議燒一張光碟給我。櫃檯小姐續說「可以燒一張光碟給你,但不保證讀得到,每一張收費100元。」心想既然如此,於是我提建議讓我用手機拍下“pano”,最快最省時,不燒片也不會有任何挑片問題。櫃檯小姐回應「要去問院長。」於是掛斷電話。

5分鐘後,我手機響起,診所來電,櫃檯小姐說「你不能用手機拍,我們會燒一張給你,免費,但明天才拿得到。」我回答「你不是說過燒了也不保證讀得到嗎?」我把她的第一次的說法,拿來回應她第二次的回覆。我強調「我不能讓你們這樣輕易的把我打發掉。」我也不認為燒一張片要一天,換新藉口(理由??)一拖再拖我已經很想拍桌子了。

於是一肚子火到診所,把院長、副院長找出來狠狠飆一頓,並要副院長押著櫃檯小姐向我道歉。其中內容頗多兒童不宜,故節略之。

道歉之後,火氣消一半,櫃檯小姐在副院長監視之下,把“pano”列印給我,我火氣再消一半,副院長說「不需向你收費用,費用會向健保局請領。」呵,原來100元,是有人想賺外快嗎?

我得到我想要的。可是心裡難過多於勝利。

但我一定要這樣飆人嗎?一定要這樣飆人、升高醫病關係的緊張點,才能拿到我想要的嗎?同一家路上,還有兩家牙醫診所,開店不就是和氣生財、想賺錢嗎?診所的醫師均受過專業訓練、通過考試,或許專業沒問題,競爭的高下會不會在於櫃檯行政人員的表現?在自由競爭的經濟下,櫃檯人員若能及時察覺即將發飆的顧客,進而轉問「我如何能最快幫你排除問題?」,是不是比一位神經粗於水管的櫃檯人員,更能解決老闆的問題、顧客的問題、進而增加診所的客源?至少,不會被副老闆押著向客人道歉。

根據醫療法第71條,病患有權利拿自己的病例,診所不得反對,若診所不從,同法是有1萬元以上,5萬元以下的罰則。

3年來看,我可不可以不要這麼生氣?不要器量這麼小?那診所會不會注意到第一線櫃檯人員的重要性?還是,戲碼在診所、在補習班換人照演?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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